“两推一选”,就是在农村村党支部进行换届或调整补充选举时,先由党员和村民代表无记名投票推荐初步人选,再由乡镇党委根据推荐票数,按照组织程序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由全体党员正式投票选举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这是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举措,是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制度的重大改革。为在全市推行“两推一选”,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村党支部建设“五个好”的要求,借鉴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通过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扩大群众参与程度,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领导能力强,办事公道,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党员选进村党支部班子,使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增加战斗力和凝聚力,更好地带领广大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实行“两推一选”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必须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办事。
二、主要程序和方法
实行“两推一选”的主要工作程序是:
1、 公开条件
由乡镇党委按照村党支部建设“五个好”的目标要求,研究确定村党支部委员和书记的任职条件,并向社会公开。在确定任职条件时,要注意党支部班子的年龄、文化结构。
2、 公开报名
凡是符合任职条件,有志于农村社会发展的本村正式党员均可报名参加党支部成员的选拔。对符合条件的原任支部委员和乡镇党委考察认为合适的人选,可以做为组织推荐对象参加选拔。报名者必须自愿填写报名表,报名结束后,张榜公布。
3、 资格审查
乡镇党委对参加报名的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尤其是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党的有关纪律规定不能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要取消其报名资格。
4、 民主推荐
村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初步人选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即“双票”测评会),采取“双票法”选拔产生。(1)村民代表应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暂行规定》,由村民民主推选产生。已经按照《条例》民主推选组建村民代表会的村,村民代表中的群众代表可以直按参加“双票”测评会。没有组建村民代表会的,要尽快完成村民代表会的推选组建工作。村民代表中群众代表一般在40人以上。(2)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让报名参选人员上台发表施政演讲,接受党员、群众代表提问,然后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投票时,党员和群众代表要分别投票,分别计票。计票结果要当场公布。
5、确定候选人
乡镇党委根据党员、村民代表“双票”测评结果,原则上按“双票”相加,从高到低,确定支部委员候选人。支部委员候选人应包括20%的差额,候选人得党员推荐票须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