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的工作人员或机构,加强基层应急投入,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社区要制订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知识宣传;乡村要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学校要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预案、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实际问题。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十一五”规划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点工程。建立充分发挥公安、消防、武警、解放军、预备役民兵的骨干作用,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逐步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四)抓紧开展应急管理专家组的筹建。要把筹建应急管理专家组作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过程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应急管理的重大理论和技术研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民主决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按照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公共卫生事业类、社会安全事业类和综合管理类五个类别,抓紧选择适当数量的优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建完成各自的应急管理专家组,并于10月底前将专家组名单以文件形式报送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将从各乡镇和各部门的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中通过遴选确定区政府专家组成员,建立区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
(五)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要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应急演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演练计划,确定演练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演练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原则上每年都要安排一次总体应急预案演练,区级各专项应急指挥部都要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同时,相关乡镇和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协调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演练,增强预案编制的完备性、应用的可操作性和流程的合理性,使各项预案切实可用、行之有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区政府应急办公室。
(六)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管理。建立区、乡两级及基层单位应急资源储备制度,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应急能力和紧急避难场所,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重要物资监测网络及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区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加强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对有关技术资料、历史资料等的收集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为妥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七)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根据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照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事发地人民政府负有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要积极调动有关救援队伍和力量开展救援工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