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浙委办[2009] 34号,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这是省委、省政府从我省实际出发,切实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精神,全面推进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贯彻落实《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贯彻落实《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是全面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对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增强村级班子的整体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深入贯彻落实《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利于推进“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水平。开展农村基层组织“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建设是一个有机整体,只有多数村党组织达到“五好”标准(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乡镇才能争创“五好”党委,县才能争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三级联创”基础在行政村,重点在行政村,难点也在行政村,抓好村级组织规范化运作,有利于促进“三级联创”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有力推进“先锋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
2、深入贯彻落实《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村级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村级组织面临的最主要工作任务就是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就是要重点规范村级组织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变一个人或少数人的决策为集中群众智慧的集体决策,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实现决策的科学化、管理的规范化,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随意性,提高村级组织和农村干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管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3、深入贯彻落实《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农村。农村社会的稳定,事关全局的稳定;农村的和谐发展,事关全社会的和谐发展。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群众物质、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迫切需要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就是要用制度来保证、规范、约束村级组织和村组干部的行为;用制度来保证农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把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努力营造一种民主、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农村。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抓好《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的贯彻落实
1、以落实“重大事项票决制”、“民主恳谈会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