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项目实施单位解决资金、技术、管理等困难和问题,监督工程建设质量,督促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做到项目不竣工包抓责任不脱钩。近期市委、市政府对部分包抓领导和干部的包抓项目进行了调整,涉及的包抓领导和干部要尽快与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取得联系,全面开展包抓工作。五要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的落实。市上今年将把灾后重建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底考核奖评的重要依据之一,特别是对于责任心不强、工作无力,推动重建项目进程缓慢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予以责任追究,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重建责任落实到位。
(二)继续加快灾后重建在建项目施工进程。一是在建项目要以九月底为最后期限,以十天为一个施工时间段,倒排施工计划,计算出每十天的投资量和应完成的形象进度,作为监督施工单位进度的依据和考核包抓干部任务完成的指标,悬挂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明确提出奖罚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增加施工设备和施工人员,科学组织施工,昼夜轮流作业,施工力度不能有丝毫减弱,确保按进度计划实施项目。二是采取扎实管用的措施,彻底解决部分在建项目技术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人员、机械投入、建材供应不足和不及时的问题,项目管理单位和包抓干部要切实做好监督落实工作,确保有足够的施工力量和建材物资作保证。三是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重建项目施工企业的施工力量和设备等硬件设施进行督查,特别是对施工力量和设备不足导致施工缓慢,或中标后迟迟不能进场的施工企业要及时进行清理,按合同规定予以处罚,对处罚后仍无明显改进的施工企业要及时调换,同时要限制其在三年内不得参与项目招投标。
(三)努力形成重建合力推动项目建设进程。一要进一步加强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项目综合管理部门要尽职尽责,不能人为设置障碍,既要严格管理又要把灾后重建优惠政策用足、用好、用活,全力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做好项目建设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管职责,及时指导本行业项目实施工作,积极主动出击,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推进项目建设进程。二要进一步加强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的协调配合。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商解决,不能相互推诿扯皮。整合实施的项目,相关单位要密切合作,顾全大局,杜绝本位主义,防止因互相推诿扯皮或责任不明影响施工进度。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教育引导施工、监理单位增强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协调配合意识,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三、着力保证在建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在全力加快在建项目进度的同时,要把工程质量放在突出的位置,决不能以提高施工进度为由而放松工程质量的监管。要严格执行谁承担灾后重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任务谁负全责的原则,全程把好质量安全关。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切实履行项目设计合同、招标代理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质量安全责任合同,进一步健全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对项目实施中建筑材料供应、工程质量监理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纪检、监察、发改、建设及行业主管单位要及时跟进,定期不定期的对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不留质量和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半拉子”工程和“胡子”工程,严禁出现“豆腐渣”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