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员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并从中发现新问题,提出新办法,总结新经验,把调查研究、形成决策、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坚持真抓实干。党委班子每一个成员都要形成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讲实效、戒空谈的良好风气,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抓落实上,一项一项地抓,一件一件地落实。凡是决定了的重大决策和事项,都要抓紧办理,抓出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坚持身体力行,反对言行不一;坚持务实高效,反对办事拖拉。多想新招实招,多干大事实事。 四、增进团结,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 党委工作要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坚决服从和执行中央、上级党组织和董事局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保证政令畅通。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好党委与董事局、党委与经理层以及党委与各成员企业党组织的关系,切实做到对党负责与对企业负责、对员工负责的一致性,完整、正确地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以及董事局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广厦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每个成员都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大胆放手地抓好分管工作。同时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关心全局工作,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齐心协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参加其他活动时,可以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但个人意见必须符合董事局和党委集体决定的精神。凡代表党委在会议上发表涉及全局性工作的讲话,应经过党委会讨论。 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维护团结。党委每个成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时刻用自己的言行维护党的形象。要十分珍惜和自觉维护党委班子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坚决做到不利于班子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班子团结的事不做。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项规定,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委成员之间要经常谈心交心,敞开思想,交换意见,主动提醒,坦诚相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增进团结。 总之,每个党委成员都应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规范自己的言行,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紧紧围绕集团“第三次创业”的宏伟目标,从企业党建工作的特点出发,充分尊重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参与公司事务;发挥党员的智慧,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既保证企业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又注重推动落实董事局的管理决策,做到工作目标同步化、职责任务具体化、组织生活多样化、党建活动形象化,以新的思想、新的姿态、新的作风和新的工作业绩,保证“第三次创业”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