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安全生产意见
逐月通报、及时警示、年度考核制度。要研究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对年度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经考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不合格的责任单位,按照规定实行“一票否决”。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权责一致、科学有效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做到有责必究、追责必严。严格事前责任追究,对拒不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或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3、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忽视安全生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予以曝光。在党政领导干部党校培训、学校新生入校、企业新员工进厂时,特设安全生产课,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引导从业人员合法就业、安全从业。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增强人民群众“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做好全国第9个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工作,组织参加“安康杯”和“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创新安全宣传方式,繁荣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安全文化,把一切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因素都转化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现实生产力,构建预防为主、群防群治、全面保障的安全生产局面。
工作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