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通过兴建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设施、停车场等物业设施,或向外购置厂房、商贸店铺等物业发展物业经济。积极探索推进异地联合建设物业途经,实施多村抱团发展增收战略。县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3万元以下经济薄弱村项目建设扶持力度,重点支持经济薄弱村异地发展物业经济。对参与异地联建(购)物业项目的村,最高补助20万元,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预拨补助资金。继续实行村级运转经费补助政策。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和财务监督,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十二)加快低收入农户增收步伐。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通过产业对接、结对帮扶、社会资助等形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鼓励农村经营能人领头组建经济联合体,带动更多农民创业就业致富。扩大来料加工业覆盖面,培养一批来料加工经纪人、专业村和重点企业。落实低收入农户小额创业贷款和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成效明显经营主体的贷款贴息支持政策。深入推进结对帮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工作。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项目继续按新委57号文件执行,进一步扩大救助面。把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政策有效结合,提高补助标准,实现应保尽保。
四、深化土地金融制度创新
(十三)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健全乡镇、村两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组织,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流转,不断提高单位流转规模。继续实施土地流转奖励政策,对新增连片农户承包经营的流转耕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山林(森林培育、林下种养)200亩以上、水域经营水产养殖20亩以上,流转年限5年以上并签订规范流转合同的,按流转面积分别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每亩奖励各150元、50元、50元,对集中连片流转耕地面积在500-1000亩、1000亩以上的,再分别给予经营业主75元、150元的奖励;给予乡镇(街道)、村工作经费补助耕地每亩50元、林地每亩20元。凡新组建土地(指耕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承包权入股面积300亩以上,或入股土地面积占全村农户承包面积70%以上,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且运作规范的,给予组建村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当年完成耕地集中连片流转,流转年限5年以上,流转面积100亩以上且占耕地总面积80%以上的村,一次性奖励8万元(上述两奖项不重复计奖,且与乡镇(街道)、村工作经费不重复奖补)。规范林地征占用行为,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利用试点,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利用。
(十四)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创新农村宅基地置换改革。加大农房改造建设力度,引导农民科学建房,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镇、中心村集聚。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梯度集聚、稳妥推进”的工作理念和“控制单家独院、引导多户联排、鼓励集中居住”的置换方针,规划一批农民集中居住点,有序引导农民由分散居住向适度集中居住。加快开展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探索农民宅基地换住房、土地承包权换养老保险等置换模式,启动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建设试点。
(十五)不断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加强农村金融和担保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小额信贷和适合“三农”特点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按照“专款专用、结余留成、滚动使用、超支不补”的原则,继续落实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完善新农担保公司运作机制,扶持做强做大,积极探索流转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后的农民住房和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质押融资的有效途径,不断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