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明确要求。
3、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配合。通过简报、板报、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7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时间,深入查找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1、征求意见广泛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2、深刻剖析对照查。采购中心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重点自查政府采购观念和行为。一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是政府采购的“潜规则”、 “润滑剂”等错误观念,对治理商业贿赂是否有抵触情绪;二查政府采购活动中是否有收受贿赂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原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三查采购中心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对存在问题的原因深刻剖析,并认真总结教训,明确整改思路。
3、梳理问题准备整改。把自查的问题归纳整理,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重点。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9月1日至9月30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1、扎实进行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全面的进行整改。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很快见成效;整改需要一个过程的,需提出时限要求。
2、制定改进措施。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
3、梳理整改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10月1日至10月30日)。继续搞好整改,总结经验。
1、继续搞好整改。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出说明。
2、抓好建章立制。重点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巩固自查自纠成果。
3、认真进行总结。既总结成效,也总结不足;既总结经验,也总结教训,确保不走过场。
七、监督检查
1、治理与工作并举。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建立信息专报。定期通报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相互交流借鉴。
八、建立健全防治采购中心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采购中心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采购中心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强化管理,加强主任的管理力度。主任的职责必须渗透到中心工作的每个环节,确保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及人员的监管,防止因商业贿赂出现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加强诚信建设。开展采购中心诚信活动,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
(四)依法组织政府采购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五)修订、完善采购中心管理制度。将现有的中心管理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杜绝商业贿赂的相关条款,对未有的制度进行建立。
(六)将相关制度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在采购中心走廊上以图版形式对外公布,接受采购人及全国各地供应商的监督,并随时警示采购中心的每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