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试点屯建设方案
质量上有所突破,围绕主导产业上项目。要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市里在原有“阳光工程” 五大培训基地的基础上将培训点延伸至乡(镇)、村,扩大劳动力转移就业容量,拓宽劳动力转移渠道,为劳动力转移创造良好条件。
5、建立包保体系。采取市级领导包乡镇、市直部门和后备干部包村屯的方式,包保力度,在规划、资金、物质、技术、信息等方面为村屯提供扶持,配合村屯抓好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各乡镇(街道)财政要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建立财政投一点、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倾斜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的投入机制;市直各部门要集中精力、物 力、财力全面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工作。
6、做好督查指导
继续规范和执行“半月报”定期调度制度,重点加强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跟踪检查,检查项目启动建设情况、各项政策配套和资金投入使用情况,总体建设存在问题等。
7、加强指导,严格考评。各乡镇要加强对村屯建设的指导,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乡局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对工作抓得实、成效明显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到位、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给予严肃处理。
8、总结完善,形成经验。各试点村镇要找准新农村建设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突出重点,力争年底把试点村镇建成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新农村试点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总结工作经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
农村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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