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转移,年内实现转移2万人,人均实现劳务收入8000元。建立健全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壮大经纪人队伍,加强黑土地网络建设和12316新农村热线推广工作,提高农民闯市场的能力。
4、村屯整治方面:首先要进一步加大省、市试点村镇的投入,扩大建设成果。试点省级试点镇要达到范围和成果。2009年省级试点乡镇增加到2个,省级试点村增加到4个,地级试点村增加到2个。根据经济实力,对不同试点村镇、不同经济条件、不同规划的村镇,实行旧村(镇)整治、新村建设。同时,利用半年时间对省市沿线35个村62个屯,以“四清”、“五改”、“五建”(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柴垛,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建沼气池、建青黄贮窖、建无公害示范基地、建现代文明家庭、建生态村屯)为整治内容,进行高标准设计、高标准施工,使试点村镇和省市沿线村分别屯达到水泥道路巷巷通,自来水改造户户通,沼气池、青黄贮窖、畜禽圈舍家家建,“四旁”(宅旁、村旁、水旁、路旁)达到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整治达到净化,率先在全省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
5、民主法制方面:强化基层 “两委”班子建设,挑选政治思想过硬,遵纪守法,思维超前,群众基础好、威信高,敢于挑战,有一技之长能够带领农民发展产业增收致富的带头人,通过民主测评、选举进入村级“两委”班子。认真开展村务公开,对农民关心的集体积累、财务支出、计划生育指标、土地使用、扶贫救济等焦点问题及时公开,增加透明度,对公益事业建设的专项资金使用、农民投工投劳、建设的内容做到一事一议。通过开展“五五”普法提高农民遵法守法自觉性,净化了社会风气,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四、时间步骤
新农村建设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4月30日)。各乡镇组织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认真学习领会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文件,明确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和标准,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同时,各乡镇要确定2009年建设试点村屯,科学编制各项建设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量化指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阶段(5月1日——9月30日)。各部门、乡镇按照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全面组织开展各项建设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各乡镇按照建设标准,对村屯建设进行自检、自评,市委、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试点村屯建设情况总结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完善机构,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成立驻村指导组,做好各项指导和服务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声势。一是市、镇两级分别召开新农村建设工作动员大会;二是市乡有线电视、广播、《**通讯》、《**市新农村建设简报》等媒体开辟新农村建设专栏,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内容、重大意义、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三是各乡镇(街道)及时上报本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动态,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3、调查摸底,掌握实情。各乡镇(街道)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要对本辖区内现有农村劳动力资源和就业流向情况、农村道路、产业结构、环境卫生等村情村貌进行调查摸底,对照新农村建设工作基本要求,提出试点村(镇)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
4、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各乡镇围绕五大主导产业,明确本乡镇、本村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加强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在总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