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年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为目标,以《中共共产党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为依据,以发展生产一线和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优秀分子为重点,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进一步增强我镇党员队伍的活力。
二、目标要求
各支部应每年培养3至5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1至2名的新党员。在保证质量和改善结构上下功夫,注重在工作生产一线、青年、妇女、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及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优秀分子中发展新党员,使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不断趋于合理。对连续两年未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将采取组织措施,建议支部进行改组,支部降格为三类支部。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培养教育,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各党支部要强化培养教育,重视正面引导,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一要注重思想引导,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要求入党的政治热情,努力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各党支部要注重从源头抓起,不断建立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打牢发展党员工作基础,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激发广大群众的政治热情。基层党组织要采取集中轮训和分散培训、理论教育和党员活动、思想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培养教育。
二要注重分类施教,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管理。各支部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程度和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施教和管理。对提出书面申请但尚未列为积极分子的,要指派一名党员负责培养教育,参加党组织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使他们在活动中受到熏陶,进一步激励上进心;对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指派两名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专门培养,吸收他们参加党组织活动,使他们了解党内生活,端正入党动机,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对列为重点发展对象的,通过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等形式,让他们在重要工作、关键岗位和艰苦环境中经受锻炼,促使他们尽快成熟。对表现欠佳或犯错误的同志要及时调整出队伍,努力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要注重拓展渠道,积极做好“推优”工作。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作用,进一步扩大选苗视野,多方发现人才,做好优秀青年、妇女的“推优”工作。要广泛开展公开推荐入党对象活动,积极试行“群众推优”,努力探索党员发展工作新途径。要加大高中生的教育培养的力度,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从根本上解决好青年党员的基础和源头问题。
四要注重搞好衔接,防止培养教育与考察工作脱节。入党积极分子在升学、毕业、参军等学习和工作岗位变动过程中,原单位党组织要负责地把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新单位党组织,其培养教育的时间应连续计算。对外出务工经商的入党积极分子,要确定联系人,落实相应的跟踪教育和考察培养措施。外来人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经教育考察1年以上,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征求原单位党组织意见后,应吸收他们入党。应届毕业生的教育、培养材料,在确定去向后,要及时转入所在地党组织。
五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