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农业生产平安和农产品质量平安,为切实保护我市农民利益。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今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通知》农质发〔2011〕2号)和省农业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市今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农业生产平安和农产品质量平安,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加强农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保证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平安。
不发生重大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平安事件,工作目标。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农资打假案件及时全部查处,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数继续下降,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重点
1严格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许可条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要组织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开展检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2突出监管重点。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
1重点产品。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农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缺乏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继续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
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及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缺乏、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
2重点单位。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
小规模农资生产主体聚集地区,3重点区域。农资主要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的区域,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以及国家公布的产粮大县、蔬菜主产县。
3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要切实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记录好日常检查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继续加大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对不具备农资经营资格的物流企业等变相经营农资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农资交易会、展销会的监管。继续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
4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要进一步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把群众反映强烈、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