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 月 日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工作目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假劣促生产,严查违禁保安全,监督抽查提质量,案件查处惩违法,信用体系建长效,全力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市、县(区)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假劣农资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农资信用体系更加完善,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三、监管重点
(一)重点产品
种子监管重点:以种子执法年活动为契机,春季检查以玉米、棉花为主;秋季检查以小麦为主。做到“六查”,即查种子质量、查品种真实性、查种子标签、查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查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查转基因品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假劣种子;二是标签制作、标注内容不规范;三是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四是未审先推,套牌侵权;五是伪造、变造、买卖、租借许可证及证号;六是品种信息与审定公告内容不一致;七是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八是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九是拆包销售及销售散装种子;十是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县(区)要做到普查,所有经营单位要逐一检查,经营单位检查率要达到100%,种子产品检查率要达到50%以上,其中杂交种子产品要全部检查;市县联查,经营单位检查率要达到50%以上、产品检查率要达到50%以上。
农药监管重点:以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布的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以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监管为主,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重点抽查农药质量的有效成分是否合格;检查农药标签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标签标注的内容是否规范。严查经营无农药登记证、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毒鼠强系列以及甲胺磷等五种国家禁用违禁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完善监管责任,确保农药安全。
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为重点,着重查处无肥料产品登记证、一证多用、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扩大使用范围或效果以及表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强化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二)重点区域
农资主要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农资生产销售集散地;农资问题突出且反复发生的区域;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区;蔬菜(水果)主产区;粮食主产区。
四、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