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爱护,就可以从人民监督中得到鞭策和激励,进而为民掌好权用好权。二是讲求自觉。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到群众监督是群众当家做主的体现,不要认为是与自己过不去。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群众实行监督,比如,广辟检查、批评、举报、质询、申诉等渠道,让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反映。对于群众的监督还要进行正确的分析,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等于要做群众的“尾巴”。党的领导干部既要虚心地广泛地听取群众的各种意见,又要善于吸取其中的合理因素。总之,“只要我们依靠人民,坚决地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因而信任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难也能克服,任何敌人也不能压倒我们,而只能会被我们所压倒。”
三、审判和执行人员面临的廉政建设形势
几年来,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必须充分肯定,这是不争的客观实际,如果不承认这一点我们就不是唯物主义。但我们的工作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对此,我们必须清醒面对。现在大家都说法院的工作难,那么难在何处呢?
从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客观方面讲,首先难在当事人方面。凡是案件都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有的当事人为了自身利益,把法律当儿戏,总是千方百计地逃避债务,能拖就拖,能赖则赖;有的当事人因对对方当事人财产情况不甚了解,举不出有关财产情况的证据,茫然不知所措。在这种情况下,审判中不能保全,进入执行程序就更难了。还有,就是难在人情很浓的社会环境当中。有的当事人办事就总想着托人,千方百计动用他的各种社会关系寻找能制约法官的人给他说话,托不着人的就直接给法官“上贡”,或者双管齐下,不然心里就不托底,以至,我们每个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在审判和执行时都面临着各种压力和诱惑。我们审判和执行案件从表面看,似乎仅仅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之争,但其背后则涉及一个群体,如果当事人是公民,则动用亲朋好友的力量;如果是法人,则动用职工的各种社会关系。从权力、从金钱上来向审判和执行人员施加压力。我们审判和执行员也都是人呀,也需要一个好的生存环境!也需要进步!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审判和执行案件,审判和执行人员真的够难的了。要想摆脱这些,需要我们审判和执行人员有抵御诱惑的能力以及丰富的驾驭案件的经验。再则,法院的工作难还难传统文化与法治精神的抗争上。我们中国传统文化是儒家文化,是讲人情和事故的,而现代法治原则要求法官在执法活动中严格依法办事是第一位的。可是,审判和执行人员在法律范围内能不讲点人情和事故吗?能脱离开中国的文化环境吗?是脱离不开的。为此我们做领导的是能理解,我们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太难了,方方面面都要想得到呀!
另外,法院的工作难还难在社会上对法院工作的认识也有误区。商品交易是有风险的,交易对手选择的如何,其是否有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是否讲诚信,直接涉及到交易双方能否实现预期利益。在打官司过程中,有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提出财产保全,因没有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到执行阶段案件已无法执行了。由于申请执行人及被申请执行人的原因,导致案件不能执行。可是,有的老百姓对此却不能理解这些,而把全部执行不能的责任强加到我们的法官头上,我们不是受到了不白之冤了吗?!再有,现在最难的就是执行难,难在法制环境不尽人意,一些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上。前些年,这方面的表现尤其突出,地方保护主义给执行工作造成很大压力和阻力,法院依法行使执行权,就曾遭遇地方保护主义的行政权干涉、阻碍,甚至有些领导竟无端地指责我们的法院和法官。法院的工作真的不好干,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这支队伍仍能严格依法办案,顶住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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