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自查报告
举行了四次庭审观摩,开展了三次疑难案件研讨会和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从而有效提高了全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突出未成年人特点,坚持多措并举,把庭审变成教育、改造少年犯的重要阵地,全力搞好少年审判工作 搞好案件审理是少年审判工作的重心。工作中,我们突出未成年人特点,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了审判工作。 1、 注重庭前调查,坚持“三见面”,掌握全面情况。为确保案件的顺利审理,庭审前,我们首先采取同少年犯本人见面、与监护人见面、与少年犯的单位或学校见面,深入了解少年犯过去的表现、思想作风、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及社会影响等。其次是走访公安、检察承办人,了解被告人归案后的有关情况,查清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个人简历,并认真核实,确保责任年龄查清。在走访过程中,注意发现被告人的个性特点、成长过程中有无劣迹史及作案动机,归案后的心理状态等,从而做到在庭前基本掌握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主观恶性程度、危害大小及归案后的心理变化等,为选择审理方式、方法奠定基础。 2、有的放矢搞好开庭审理。在庭审方式上,针对少年被告人的不同情况和所犯罪行,采用不同的庭审方式。对那些主观恶性小、人身危险性不大,偶然失足或一时失去理智、后果又不十分严重的少年被告人,大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庭审时,公诉人一般不出庭支持公诉,但其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到庭,从而使法庭气氛更加宽松,有利于少年被告人认罪服法。对于那些抵触情绪大,不积极配合庭审或犯罪后果较为严重的少年被告人,庭审时不但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庭,而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庭审中,控、辩、审三方充分行使职权,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少年被告人的犯罪原因,指出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共同努力使少年犯放弃对抗、配合庭审、认罪服法、接受改造。 在庭审阶段,我们还针对少年被告人的心理、智力、身体发育等情况,因案制宜,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具体主要把握了三个环节,并做到对待少年被告人“像母亲对待孩子,像老师对待学生,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是自始自终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在审问用语上,注意用诚恳的态度,温和的语气,尽量少用法律术语,多用一些通俗的语言,既保持法庭的严肃性,又不使少年犯感到法官的冷酷无情。二是发现少年被告人有认识上的错误时予以纠正。有的少年被告人存在错误认识,或者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是认为不应受法律的制裁。对此,我们在查清事实的同时,进一步使他们认清危害性,纠正认识上的偏差。上述措施有效促进了庭审,从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如十六岁中学生赵xx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赵在放学途中,遭同学孙xx纠集张x对其进行殴打,赵躲闪不及,用随身携带的铅笔刀顺势一刺,致使张x脾脏破裂(后被摘除)。归案后,赵一度悲观失望,意志消沉。在庭审中我们采用了宽松和缓的法庭气氛,实行近距离审理方式,让被告人坐着回答问题,不带械具,不让法警站庭,庭审中采用平缓庄重的语气,对被告人的辩解认真倾听,当赵xx辩解自己长期受孙xx的欺负时,审判人员及时点头表示理解和同情,从而使赵xx对审判人员产生了亲切感和信任感,真实感受到了法官们对其命运的关注,使他由悲观失望、破罐破摔一步步转化为积极主动交待犯罪事实,努力配合好庭审。抓住这一时机,在教育阶段,我们认真给他讲解了法律和有关刑事政策,指出其行为对社会、对自身、对他人及对家庭的危害性,要求其增强自控能力和法律意自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