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合法化。在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相继推广了农村热点问题“质询制”、村务大事决策“卡询表决制”等具有首创意义的做法。热点问题当众现场质询,村干部当场依法解答,质询的过程既是依法公开的过程,又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过
程。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全市各村普遍发放征求意见卡的方式进行表决,既让群众充分了解村两委的意见,又充分行使自己的合理权利,使每项决策都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如岳家庄乡岔河村统一印发了村民自治登记表,组织村民对村两委的重大决策进行表决,实行民主决策。2002年投资25万元,硬化东西岭主街道路面4500米,治理河道3000米,修筑拦水坝10座,2003年投资20万元建成大口井一处,这些项目,都是在得到村民认可的基础上顺利完成的。
建立以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治理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是村委会组织群众自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对于加强依法治村,提高村务公开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规范实用,与时俱进。我市、乡两级成立专门机构,指导各村遵循合法性原则、切实可行原则、易操作、既约民又约官原则,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对《章程》、《公约》进行了修正,并下发到户,让村民人人明白,严格执行,做到内容更加规范、更加完善、适用性更强,真正起到了既约官又约民的作用,使村级治理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章程》、《村规民约》的修订,既是村民学习法律、法规、政策的过程,又是自觉运用法律治理村内事务的过程。每年我市各村都以村民自治小组为单位学法,开展活动。比如:我市东都镇南鲍村将“平安家庭户”评选,写入村民自治章程,在全村形成了村民自我治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良好氛围,促进了村里的社会稳定。
建立以村务公开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在推进村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坚持求真务实,抓热点、攻难点、保重点,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务、村务、财务、干部廉洁自律等“七公开”,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反映,热情接受群众咨询,积极做好依法解答工作。各村也都出台了限时答复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凡是能直接答复的一般7至10天予以答复,对村干部违法问题及时调查并解决纠正。对群众存有误解,或个别人的无理要求,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做好细致耐心的说服工作。村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促进了依法治村工作,使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依法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禹村镇通过推行村务公开,化解了干部矛盾,激发了广大村民学法用法、自觉履行义务的积极性,使困扰该镇长达10年之久的统筹提留难问题得到了依法治理。
二、依法进行4个规范,建立村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村务公开的实质,就是要在农村建立起一套民主治理、便于群众监督,更有效地实施依法治村的工作机制。只有依法规范,才能保障持续、稳定发展。我们本着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方便运行的原则,着力抓了4个方面的规范。
、依法规范公开内容。我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村务公开内容进行了依法规范和依法延伸,使村务公开的内容由最初的三大类25项扩大为六大类32项,涵盖了生产经营治理、土地治理、财务治理、计划生育治理、宅基地治理、村干部廉洁自律等农村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治理,做到法律、法规规定答应向群众公开的,就全部向群众公开,使群众的知情权落在实处。例如,为落实《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我们在农业税征收过程中,采取自下而上层层公开的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将税收减免到户,使有关法律法规不折不扣落到了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