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材料b
第一,工业区与居民区相邻过近轻易引发问题,所以在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布局。第二,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居民的躲避态度说明法律不健全,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第三,行政机关处理事务的效率低,不能保证最后的执行力。第四,司法机关办案不从法律角度出发,而是情大于法,理大于法,违反司法程序。第五,法律监督、执政监督的力度不够。
简评:就事论事,反映了一定的概述能力,但是分析概括能力差。表述不清,或无中生有。缺乏根据,相当牵强的套话。
对照材料c
对于资料所反映的问题,首当其冲应该解决印刷总公司噪声严重超标问题;这个问题是直接引起其他问题的根源。首先应有环保局下文勒令该印刷总公司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或消除噪声影响,最起码要使生产噪声音量达到国家环保规定标准,并派专人下到车间去监督执行。对于印刷总公司来讲,应该在车间与小区之间修建隔音墙,并在车间内采取如设置隔音玻璃的措施;另外,公司抓效益应该把提高单位时间产量摆在首位,而不应强调延长劳动时间。其次,在妥善解决印刷总公司噪声问题的基础上,应由中级法院对居民h的申诉作出如下判决:印刷总公司的噪声影响周边住户是客观事实,但被告已经有所整改,经核查其整改并取得一定效果,而噪声也确实只是原告生病的诱因之一,故决定由被告对原告做出公开的书面道歉,不做任何经济赔偿。第三,对于法院判决带来的社会影响及相关问题,如小区停车场问题,就应由当地政府从城市长远规划角度出发着手解决。
简评:为法院拟定判决书,不合适。
对照材料d
针对此案复杂情况,可作如下解决方案:
(1)红星新村5号楼居民h在家中突发脑溢血并留下严重后遗症的情况属实。超标噪声
是其诱因之一。**印刷总公司的噪声显然不是唯一噪声源,但也是主要原因。因此为保护公民权益,印刷总公司应按环保局处理决定予以赔偿。
(2)印刷总公司应按规定时间,及时给予h赔偿,并进行停产整改,建立隔音墙。在区环保局勘测合格之前,公司四周居民不得再提出赔偿要求。
(3)在区环保局勘测合格以后,如四周居民多数仍反映噪声问题,应由政府部门和印刷总公司出资进行居民拆迁,以维护居民生活的安定。而印刷总公司可利用原居民地区进行扩大再生产。对其他和以后建立的公司也要进行严格勘测后才可以进行生产。
简评:第三条和前两条重复,而且“合格”的标准不明确。“居民搬迁”和“利用原居民地区进行扩大再生产”难以兑现。
对照材料e
某省某市红星新村5号楼居民h状告**印刷总公司的事情,历时已经一年多了,该事件由于涉及面广,原因众多,始终难以妥善解决,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事情越闹越大,脱了这么长时间仍未解决,不由得让人们感到深深的遗憾。市中级法院至今仍未开庭,或许有它的难处,但总拖下去也不是办法。此问题必须尽快解决。
首先,我们应再从法医那里全面地了解情况,进一步明确h的病的起因。噪声是直接或间接原因。市中级法院应在把握各方面情况之后,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尽快开庭审理此案,尽快给双方一个满足的答复,要以事实为依据,兼顾双方的利益。
简评:形式完全不符合方案的基本要求。
对照材料f
加强环保,时不我待
读罢红星新村居民被噪声污染、迟迟得不到最终的一个说法的案例,不由得对红星新村居民感到同情,同时也深刻地感受到了些许的忧虑。
联想昨日《今日说法》中的案例,与所给材料如同出一辙。讲的是一居民老太太家四周新建了一幢饭店,其一面墙安装的全是玻璃,玻璃将太阳光集中反射,正好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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