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作文网 >> 应用文写作范文 >> 工作材料 >> 学习材料 >> 正文
党员争先创优学习材料

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十条 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有本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列情形,已列为考察对象或者提拔人选的,应当首先将其排除出考察对象或者取消其提拔资格,再按照本条前款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 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第十三条 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举报、查办案件等工作中发现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处理建议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作出责任追究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责任追究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受理并作出处理。
    申诉期间,不停止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
    第十六条 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十七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 县级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上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下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200年党课学习材料
       一年级班主任经验交流材料
       最新班主任经验交流材料
       创先争优民主生活分析材料
       最新创先争优民主生活分析材料
       200年下半年师德师风学习材料
       企业合并重组中人力资源整合开发
       坚持科学发展观完善自己学习材料
       科学发展观推行的学习材料
       十七大精神的学习材料
     
    处长竞演讲稿办公厅
    政府开展发展项目大推进活动意见
    县双拥中期推动会议发言提纲
    公司党委书记建党周年表彰会讲话
    七一新党员入党发言稿
    民主评议党员总结
    全街道平安建设会议讲话
    围绕中心抓服务强化管理创一流统…
    下学期语文教研计划
    学校办公室人员职责
    为党员建立精神食粮工作方案
    加强流动党员管控实施意见
    加强企业党员建设意见
    党员志愿者服务安排意见
    做好党员培训工作安排意见
    党员培训工作情况报告
    党员教育整改工作总结
    关爱党员干部管理工作意见
    关爱党员干部工作指导意见
    在党员干部工作会讲话
    学习材料

    Copyright 2010-2012 © 中国作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