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自查报告
界技术人员,制定了操作、质检等一整套治理办法。二是为把握和加快进度,实行了外业进度三日一报制度。三是全县组建了18个督查组、4个质检组,定期不定期地到各乡镇督查指导林改工作,对外业勘界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监督,找出差距、出谋划策,有力地促进了林改工作。四是召开林改调度会,树先进典型,鞭策后进,给各乡镇加压鼓劲,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六)把握重点,以民为本
改革中我县始终以群众“愿意不愿意、满足不满足、答应不答应”为衡量改革质量的标准,在制定村级林改方案时紧紧抓住这条标准,对方案制定的政策、原则、内容、分配和程序上进行认真指导,做到体现民意,谋求民利,符合民心。
一是在方案制定的政策上,根据现行的林业产权制定改革政策为构架,依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尊重历史,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注重把政策与各地村情民情的实际相结合,把部分对林改政策理解不到位、对林改政策有偏见的林农的思想熟悉统一到省委19号文件所规定的改革政策上来。
二是在方案制定的原则上,以“山上要绿起来,林业要活起来、林农要富起来、生态要好起来”为准绳,以改革为手段,明晰产权,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林业产权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合理开发利用山地资源,提高林农收入,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三是在方案确定的内容上,按照政策规定的范围,让群众充分酝酿讨论,自主选择改革的形式和经营模式,保证农民有必要的生产资料,解决林农就业和持续增收问题
四是在方案确定的分配上,对村组集体山林收益部分,七成以上要均分给本集体组织的成员,三成以下用于集体公益事业和正常开支,对已流转的林木实行协商让利。
五是在方案制定的程序上,严格把握,实行“二上二下”制度,公开操作,票决通过。方案拟定前,由乡镇村干部到村民小组召开群众动员会,重点进行政策培训、问题解答和矛盾调处,让群众充分讨论,形成村民小组改革意见,并由村两委(支委会、村委会)会议讨论研究,形成村级方案初稿;方案初稿先由乡镇林业工作站初审,再交由林业工作总站转县局挂点指导股室审查,经分片质量检查组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经乡镇林改领导小组审查后,返回村委会修改完善,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票决,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或代表通过,票决通过后的方案,再报乡镇政府审核,经乡镇政府审核通过后的村级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实施的方案由村委会予以张榜公示。
(七)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是做好林改工作要害,对于群众来访,县、乡、村层层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接待,并将相关事项一一记录在案;乡镇、村组对山林纠纷实行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各乡(镇)内纠纷不出乡(镇),县内纠纷不出县,及时化解山林纠纷,从而保护山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县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正确处理“四大”关系
为全面实施“产业富民、工业兴县、生态立县”的战略,唱响“××*”品牌,确保山上办绿色银行,山下建优质粮仓,我县在林改进程中,正确处理好与“四大”关系。第一,正确处理好林改与果业发展的关系,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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