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400万元,省重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350万元,省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省农业科技110建设专项资金600万元,用于新建100个标准服务站,使全省服务站达到220个,实现农业科技110服务全省覆盖,培训市县专家团和技术人员1,000人次,培训农民50万人次,建设20个农业科技110示范基地,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推广面积10万亩。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7,577万元,增加905万元(指剔除省文化公园项目),增长5.8%,主要项目是:安排省图书馆运行、省博物馆免费开放及运行经费822万元,安排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配套经费302万元,广播电视设备购置经费1701万元,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578万元(另从基金中安排300万元),省艺术中心建设经费1,000万元。另外,从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安排支出5,721万元,用于支持我省文化事业发展。
(八)加大污染源治理投入,积极支持生态省建设
环境保护支出安排25,420万元,增加16,901万元,增长198.4%。主要项目是:安排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932万元,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评估与建设资金770万元,节能专项资金400万元,加强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安排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17,772万元(不含从排污费、水资源费收入中安排的1,075万元发改委年基建投资计划中安排20,000万元),用于市县垃圾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18个污水和18个垃圾处理项目竣工。继续做好已开工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新开工建设6个污水处理项目、346公里长的污水管网,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2.2万吨/日,年底全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约为60%;安排市县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补助300万元,对中部生态核心区有关市县污水处理运营进行补贴。从省财基建中安排农村沼气建设3,796万元,用于配套中央新增投资补助资金,建设5万个农村户用沼气池、743个乡村服务网点、354个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29处大中型沼气工程;安排地质矿产勘查设备购置等600万元。
另安排文明生态村补助经费600万元,从专项收入中安排支出31,760万元,用于矿产勘查、污染控制、地质环境和灾害治理等。
(九)加强公检法司政权建设,确保社会稳定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公共安全支出安排250,794万元,增加52,101万元,增长26.2%。主要项目是:安排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经费2,101万元,用于公安部门监管场所基础设施修建、省交警总队东线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建设、第一检察分院办公楼建设经费、省高级法院办公楼维修等;安排公检法装备经费6,556万元,用于公检法等部门专用装备购置、相关网络建设维护以及办案车辆购置;安排公检法办案经费6,715万元,保障公检法司办案经费需求;安排禁毒经费1,581万元,用于省级禁毒办案和公安戒毒场所建设等;安排中央政法补助项目专款省级配套资金2,866万元,用于公检法司部门装备购置、补助市县基层派出所和人民法庭维修等。
(十)加大省对市县补助力度,提高市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省对市县财力性补助支出996,248万元,增加236,412万元,增长31.1%。主要项目是:两税返还补助支出79,014万元,减少2,985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支出22,706万元,增加96万元;体制补助支出(含退坡补助)104,333万元,增加2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