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2807元,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比年增加3293元,增幅为16.88%。
东北地区 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为40.22%,为四大区域中最高。区内造林力度加大,年区内造林规模比年增加36.64%。公有经济造林26.21万公顷,占51.38%;重点工程造林39.22万公顷,占区内总造林面积的76.89%,国有经济比重较高,重点工程造林作用突出。区内的资源优势尚未转变为经济优势,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7769.98元/公顷,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6.67%,林业产出能力较低。该区是我国林业公共财政投资的重点领域,单位投资水平居全国首位,单位造林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为40365.80元/公顷,是全国平均投资水平的1.5倍。区内林业在岗职工人数约占全国的四成,职工收入水平有待提高。
14.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化,履约工作顺利推进
年,共争取到日本、韩国、国际热带木材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多、双边政府间和民间合作项目110个,金额2055万美元;世界银行贷款“林业综合发展项目”正式实施, 年项目完成新造混交型防风固沙林、生态经济型防风固沙林等多功能防护人工林6980.1公顷;“欧投贷款江西生物质能源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作进展顺利,欧洲投资银行首批贷款资金1200万美元已到达财政项目专户。年,共签署6份双边林业部门间合作协议,召开了9个双边工作组会议,争取到对外援助培训项目6个,中美能源环境十年合作研究项目 1个。gef项目在实施最后一年,撰写 6部项目成果专著、9个专题报告;保护区项目点开展了遥感和全球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的培训。防治荒漠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等专项合作进展顺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国际公约》(unccd)、《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湿地公约》(ramsar)履约按要求开展工作,取得丰富成果。
15.林业政策取得新突破,强林惠林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在林业生态建设方面, 年,国务院决定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一是继续实施森林管护补助政策。二是完善社会保险补助政策。三是完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政策。四是继续实行公益林建设投资补助政策。五是增加森林培育经营补助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委(部、局)联合出台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从组织管理、建设管理、验收与管护等 7个方面对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做出了规定。国家林业局与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鳄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对鳄鱼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自然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管理,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和保护效果。
在林地林权管理方面,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的批复》,进一步明确了林地用途管制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十二五”期间占用征收林地总额和 2011年占用征收林地年度定额的通知》,明确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期间占用征收林地总额,是各省“十二五”期间审核同意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面积的上限,不得突破。按年度分解的占用林地年度定额实行“五年总控、年度调剂”,加强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按临时占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分类型确定了临时占用林地补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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