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2008年党廉政建设情况报告 **镇党委政府关于落实
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镇团结一致,齐心协力,迎难而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廉洁高效形象,在用人制度、政务公开、财务管理及学习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谋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中央、省、市、县纪检部门有关规定方面,认真落实,大胆实践,使全镇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得到好转。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的要求,现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完善各项廉政制度
一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按照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以学习文件,贯彻条例,建章立制,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为重点,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做到勤政为民,廉政兴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根据镇党委工作部署,决定在全镇党员干部中,以副科级以上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 我们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作用,利用党报党刊、电化教育教材等,组织机关干部阅读和观看,经济审计、讲党课等,经常性地开展反腐倡廉活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使广大干部从思想上廉洁守法,从行为上防微杜渐。结合主题教育,制定和完善了十几项廉政制度和监管措施,如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审计制度、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在此基础上,又建立了党委民主议事、岗位责任、现场办公、非生产性费用支出定额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制度等,监管措施也逐步到位。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廉政规定,不断深化公开工作
一年来,镇党委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廉政规定,不断深化公开工作,积极实施“阳光工程”,提高了领导班子凝聚力和组织威信,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完善党务公开,规范政务公开是今年我镇公开工作的重点。在抓好制度化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对涉及全镇的工程建设、计划生育、建房审批、扶贫救济、征兵工作具体内容以及各项规费收缴情况,全部向全镇进行及时公布,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其次是对镇机关干部的办公电话费、公车油修费用、会议招待等费用按时在镇机关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公开栏内公布,接受机关干部的相互监督。再次是实行党务公开制度,把党委工作目标、阶段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干部任免情况等党建工作内容向全镇公开,受到了社会各界较高的评价。
一年来,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按照“两条例”的要求,规范党政干部自身的行为。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定期报告制度,认真执行上级规定,逢年过节不接受下属单位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进一步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的公仆形象。
三、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年来,镇党委始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按照镇党委的民主议事规则,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坚持按时过好党内组织生活,发扬党内民主,推进领导方法和合理化和领导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提高党政班子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在财务支出上,坚持党政集体领导下的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其中日常经费的支出必须在符合财务制度的前提下,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