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政力量助推,把资源整合起来。日韩两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并不是完全依赖于农民自发和社会组织,众多积极因素及一系列健康机制的形成,都来自于政府的行政推动。首先,他们建立了自上而下的统一指挥运作体系。如韩国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建立了专门机构,实行公务员对新村建设指导责任制,规定县乡两级公务员每人每周到村里指导不少于两次,并对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先后参加组织发动的人员总数达到11亿人次。其次,构建了强力的财政“反哺”体系。近40年来,韩国政府对农村的投入累计达20亿美元;值得重视的是,政府1倍的投入吸引了3倍的社会资本,如此次前往的韩国孢川市蛟洞村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累计投入约19亿韩元,但其中政府投入仅6亿韩元,其余资金均来自于银行贷款和农民自筹。同时,韩国政府也注重从政策上构建支农体系,如在村镇规划建设中,他们向农民普遍发放最长可达30年的长期低息贷款、争取一些国际组织的贷款等。第三,注重发挥农技服务作用。两国在农业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技术推广、农民素质培训、生产良种供应等方面建立了一体化的服务体系,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正是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这场发起于农村的运动仅经过短短五年时间,就延伸到国家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引起全体国民的共鸣,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三、两国考察后的几点体会
鸿举市长亲率代表团赴日韩考察农协及新村运动,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优于两国农村建设初期情形,他们的一些成功经验可以为我所用,从中也得到一些启示。
(一)必须坚持城乡一体,突出科学协调发展。日韩两国同其他发达国家一样,经历了从工业化、城市化推动农村现代化到城乡一体化的过程。如韩国,上个世纪中叶,主要力量还集中在工业基础和城镇建设上,城乡之间处于失衡的非良性状态;70年代以来,政府将
(二)必须坚持自力更生,突出农民主体地位。日韩两国农业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与农民自发、自立与自强息息相关。“我们做就成”、“我们一定要成功”成为每个农民的信念,农民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在农村建设中真正发挥了主体作用。在与今天的日韩农民交谈中感到,他们没有丝毫无赖与自卑,相反,充满了作为一名农民的荣耀,处处彰显出创业热情和发展活力;正是这种力量促进了农村生产力发展,改变了他们的命运。当前,尽管我市广大农民积极拥护新农村建设,但少数农民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