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改革的顺利推进。有的部门在思想认识上和投资主管部门还不统一,在改革的推进中,相关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
③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急待加强。目前在改革的推进中,对扩大企业投资自主权、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强调得较多,对全社会投资活动的监管工作仍然薄弱。 有的地方在投资管理中没有严格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和投资监管的要求,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履行相关手续,违规上马建设项目。
(2)主要措施
①进一步加强《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四川省投资体制改革配套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投资体制改革的意义和作用,让改革政策深入投资领域各个环节,让新的多层次多结构多元化的投资观念深入人心。
②切实抓好投资体制改革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实施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以及我市已出台的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特别是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实施,必须按照新的要求来执行,尽快把核准制、备案制工作纳入正常轨道。
③积极探索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一是对目前已经出台的管理办法要认真贯彻落实,严格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二是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三是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大力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四是积极探索政府投资统筹管理的有效举措,集中财力办大事,切实提高政府投资使用效益。要通过编制政府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包括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等在内的各类政府投资资金。
④切实加强投资监管。一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标准的投资项目,坚持不予核准或备案。二是对于已经核准或备案的投资项目,要保证它们能够按照核准或备案的要求进行建设,防止项目单位擅自更改主要建设内容。三是对于未经核准或备案而擅自开工建设的投资项目,要坚决制止,并进行相应处罚。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更要大力加强,逐步实现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管。要通过尽快制定和完善投资领域的法律法规,把对全社会投资活动的监管纳入法制化轨道。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增强投资监管的有效性,使我市投资体制改革积极健康地推进。
2.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1)主要问题
①围标串标现象依然突出,且形式不断翻新,为查实纠正带来了难度。
②依法招标意识仍需加强。少数项目实施部门对招投标工作的认识不够,认为严格按程序招投标所需时间较长,费用较高,程序复杂,于是前期工作不主动、计划不周密、准备不充分,往往以时间紧、任务重、工期急等为由,意图简化和变更招标方式,规避招标或比选。有的对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程序流程缺乏了解,导致认识上存在偏差和操作上的失误。
③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或比选的现象仍然存在。由于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上级在时间上要求严格,对一部份投资小、涉及面宽、施工分散的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执行政策标准时存在“就低不就高”的现象。如一些公益林建设、农村户用沼气等项目实施分散,投资主体是农户或业主,中央投资属于补助性质,因此无法进行公开招标。故采取由业主自行实施,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再兑现中央补助资金的办法。还有部分及时排除险情的应急工程,不能满足招标和比选的时间要求,采取了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