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改善投资软环境
一是制定了部门《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效能革命工作守则》,加强效能建设;二是制定了《办事流程引导图》、《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将单位的职能职责、办事流程和部门、科室的职能职责、办事承诺、办事流程上墙公示;三是制定并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节假日预约制》、等便民制度在《遂宁日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行政审批工作高效快捷,有效地改善了投资软环境。同时,适时发布鼓励民间投资的产业和项目目录,完善投资信息发布制度,扩大民间投资领域,拓宽融资渠道,加速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2.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方面:
(1)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招标的理念基本形成。 一是招投标程序不断规范。招投标法的法律特征是程序法,一旦程序违法,结果就不合法。我们按照招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注意从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源头上遏制违法,通过比选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规范招标公告的发布和评标专家的抽取,全市招投标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得到落实。二是招投标监督合力基本形成。市本级和各区县、园区均把招投标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反腐倡廉的重要内容来抓。监管体制符合法律规定。发改委、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监察机关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了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三是依法招标的社会认同度得到提升。表现在:学法用法已成为自觉行动。2009年市县组织各类招投标法律法规培训班、学习班11次,各执法部门将招投标法律法规列入了普法内容;依法招投标意识得到较好体现,全市规模以上工程都进行了招标核准,不履行招标程序、工程发包由领导说了算或强行承包、强行施工的行为基本杜绝;依法维权的风气基本形成,招投标的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能依法投诉,对公正的处理结果都能乐意接受,胡搅蛮缠行为明显减少。
(2)招投标活动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随着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透明度的进一步提高,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监理等比选公告的发布越来越规范。截止2009年11月30日,全市公开招标的规模以上项目在国家和省发改委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133条,招标公告178条,中标候选人公示299条;规模以下项目发布比选公告377条。大大提高了透明度,强化了社会监督。
(3)工程投资效益逐步显现
截止2009年11月30日,经市发改委和区县发改委立项并核准实施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共计130个,招标概算金额约169063.76万元,通过招标节约建设资金25229.23万元,节约率14.92%。实施比选的项目405个,概算金额约35284.75万元,通过比选节约建设资金5302.42万元,节约率15.0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措施
1.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1)主要问题
①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力度大、内容多,特别是彻底改变了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理念和方式,有的部门和企业对投资体制改革精神领会不够,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的有效推进。
②很多改革措施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从目前推进情况看,尽管我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的管理办法已经出台,但实际执行效果并不是很理想。有的部门还习惯于按照传统方式去审查企业的投资项目,没有真正按照核准和备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