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导致企业战略决策失误,为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设置了体制障碍。
(三)民营经济出现和县域经济全面发展相超脱的倾向,对农民和城镇居民经济收入增长的推动作用越来越弱化。近三年来,全县民营经济营业收入,实现利润和
上交税金的增长幅度均超过30以上,但全县农民和城镇居民收入的年均增长仅为10左右。全县民营企业数由2001年的2397个增加到3092个,从业人员由5.6万人增加到6.9万人,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从5.5亿元增加到7.1亿元。但由于我县民营经济的主体产业是煤焦化、暖气片和金属镁,从业人员的70是外地农民工,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龙头企业较少,城镇职工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状况日益严重。这就是说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主要体现在税收增加和私营企业主丰厚的利润,在锻造出众多亿元富翁的同时农民的收入并没有相应增加。(四)信贷资金在民营企业分布极不平衡,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十分突出。2002年—2004年年是县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快速发展的3年,3年间全县金融机构新增各项贷款23.6亿元,略超过1949年—2001年全县金融机构52年贷款投放的总额。但调查结果显示,3年间全县新增贷款的70约16亿元贷款全部投放到产值亿元以上的12个民营企业集团。而占全县民营规模以上企业总数(488户)96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和4.2万农户只取得30约6亿元的贷款,形成贷款发放过程中多个金融机构围绕一个大客户转的“众星捧月”现象。
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深化民营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民营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淘汰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走集约化发展道路,重点抓好焦化行业的化产深加工,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二是积极推进接替产业和新型产业快速发展,努力提高其在整个产业中的比重,全面提升产业结构和产品效益。三是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和规模效益看好的高新技术项目,促进产业的调高调优。
(二)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民营企业,充分发挥民营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要依托我县全国四大葡萄产地和山西正宗老陈醋发源地的独特优势,重点发展一批公司基地农户的葡萄汁酒加工和食用醋生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民营企业。要加大政策倾斜扶持力度,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增强农字号龙头企业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不断完善龙头企业和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在扩大内销的同时,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尽快使老陈醋、葡萄汁等特色农副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三)实现民营企业由家族化治理向现代企业制度治理转变,全面提升民营经济的整体经营治理水平。目前我县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已发展到一定规模,资产超过亿元的达12户,已初步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阶段,家族制的治理方式已不能满足企业治理的需要,民营经济治理应由“人治”逐步向“法制”转变。有关部门应积极引导,鼓励民营经济根据企业的发展特点不断对体制进行创新,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制度和产权清楚、责权分明、治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引进和培养各类治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以推动民营经济的持续发展。
(四)金融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非凡是要加大对中小型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国有商业银行要重视民营企业客户及其融资需求市场的拓展,在落实信贷治理责任制的同时,适度放宽县级支行对民营企业贷款和审批权限,消除对中小民营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