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行实施会计主管委派制调查与思考
和大力支持。
2、明确委派会计主管的责任。首先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委派会计主管与委派单位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其次,建立委派会计主管考评制。委派单位根据委派会计主管的工作实绩、职工评议和领导审核,对其工作进行全过程考核,任期内是否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对勇于抵制和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行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不称职的要及时更换;第三,实行委派会计主管工作例会制。委派单位要定期召开委派会计主管
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进行政策性法规学习和业务指导,全面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3、建立对委派会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加强对委派会计主管的考核。每年对委派会计考核1一2次,对合格者继续留任,不合格者就地解聘,对作出大贡献者,应向有关部门提出晋升、晋职的建议。考核应包括对其业务素质、政治水平、协调能力等的考核,重点考核其财务治理能力、会计规范化治理工作、遵纪守法及受派营业机构守法情况等。
4、重视对委派会计主管的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是每一个会计人员更是一个委派会计主管应遵循的职业规范,但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从行为学的角度看,诸如社会伦理道德、工作中的困难和压力、受派单位领导和员工的道德风险等诸多因素,势必影响委派会计主管职业道德的履行。因此,驾轻就熟委派会计主管的职业道德教育,定期组织他们进行学习、讨论、交流思想,对工作中出现的棘手问题给予正确引导,确保委派会计主管职业道德的履行,最大限度地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夏博辉.《论商业银行会计委派制》.《金融会计》.2002年第9期
[2]郭奕宏.《浅谈会计委派工作应注重的问题》.《鞍山财会》.2000年
[3]冯卫东、胡兴国.《对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若干问题的熟悉》.《财务与会计》.2001年第5期
调查与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