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所得税征管现状调查报告
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一年(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按照独立的纳税人接受当地税务机关的治理。一般的建筑工程周期都在180天以上,所以据此规定,对于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治理证实》,在我市从事建筑施工业务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如经营期在180天以上的,要督促其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所得税。
4、加强税务检查,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业的检查力度,促使建筑企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经营治理。对于有意采取各种手段偷逃税的,要予以严厉打击,并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5、加强部门配合、协作。要做好建筑业的税收征管,离不开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与计委、土地、城建、规划、房管等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及时了解把握项目审批,工程招标,资金概算及工程决算等有关信息,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控,做到施工前登记,施工中预缴,竣工后清算,切实提高我市建筑业所得税征管水平。
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