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劳动关系调查分析报告
利益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上给予研究、指导或调解,保持成员单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心要下移,把基层维权、中小企业维权、乡镇企业维权、非公企业维权、个体雇工维权等作为工作重点。建立起牢固的、相关部门都能积极主动参与的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增加监察执法社会效果。要注意将事后执法,变成事前预防,尽可能把劳资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中。要加强政府投入,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包括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站)的人员、经费、设施、装备,提高办事效率和能力,以适应工作需要。要加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人员职业化、程序司法化、管理行政化建设速度和力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企业基层调解组织,发挥更大更实际的作用,培训提高基层调解组织人员依法调解劳动关系的能力。有条件的中小型企业也可以建立企业调解组织,将劳资纠纷尽可能在本企业内自行调解消除。要畅通劳动者信访、投诉、举报渠道,改进办案程序,缩短案件查处时限,对困难职工和外来职工的权益受损案件、尤其是工伤案件,更要抓紧办理,加大查处力度,以切实有效的举措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