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其领导者是党内权力的受托者,其权力相应范围的党员,他们与党员之间形成权力委托关系,党内权力的产生必须体现党员主体的意志,党内权力运行必须接受党员主体的监督。由此可以看出,“党员主体”是贯穿党内民主的各项原则的核心和精髓。
“党员主体”作为党内民主的核心理念,规定着党内的制度设计和安排。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必须在党的政治制度和组织制度中得到体现,党员主体地位是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构建和运行的内在依据。从党内政治制度看,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和领导制度。作为党内最高权力机关和监督机关,党的代表大会是党员主体地位的制度体现,也是党内民主的最高制度形式。从党的组织制度看,党的组织体系是党员主体地位得以实现的载体,党的组织结构是否按照党员主体的要求组织起来,是否真正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运行,是判断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
“党员主体”理念的重大贡献,还在于它对于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与发展党内民主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党员主体地位是党内民主的本质和精髓,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紧紧围绕“党员主体”这个核心,夯实党员主体地位这个基石;党内民主制度是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形式,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必须以发展党内民主为载体,以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作保障。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必须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健全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党内民主机制。
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完善体现党员主体地位的制度体系。科学的党内制度体系是实现党员主体地位的制度保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必须抓住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这个关键环节。完善党员主体参与机制。通过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形成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网络平台,使党员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党内事务中来。完善党员主体授权机制。通过改革党内选举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进一步理顺党内权力授受关系。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从党的根本政治制度上进一步保证党员主体地位的落实。
健全权利保障制度,不断增强党员的民主意识和主体素质。党员主体地位具体表现为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党员权利的实现和保障程度是衡量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标志。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必须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员在党内生活中享有各项权利的具体内容,涉及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应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完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有效措施,增强制度体系的强制性和约束力,保证各项权利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到位。把健全党员权利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