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行政执法整治方案
(8)环境监测站主要执法责任
1.负责环境标准的组织实施;负责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2.负责辖区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的监测工作;
3.负责对辖区内各类污染源排污情况进行监测;
4.负责对辖区内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监督性监测工作;
5.负责辖区污染事故及信访纠纷仲裁监测工作;
6.负责接受辖区排污申报单位委托的监测;
7.负责申报的新建项目验收的监测工作;
8.负责对辖区内地表水体的水质检测。
9.负责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10.负责本市区域工作人员业务考核和培训;
11.负责本市区域的环境监测工作,编制环境监测技术方案;编报环境监测简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制定、实施环境监测年度计划;审核向外出具的监测数据资料。
职责流程:监测委托→现场调查取样→化验分析→出具监测报告。
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