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试点方案
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组织进行。
本次试点中的专项编码仅涉及地址代码。地址码分为六级,共14位代码:
第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2位码;
第二级:地(市),2位码;
第三级:县(市、区),2位码;
第四级:乡(镇、街道),3位码;
第五级:村(居)委会,3位码;
第六级:普查小区,2位码。
(九)试点普查表的管理
现场登记、复查工作结束后,试点普查表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分别装入包装袋。试点普查表由各省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妥善保管。
(十)数据处理
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数据处理程序的开发,各省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工作。
(十一)物资准备
本次试点的调查表、摸底表、普查员用品、普查员工作手册、一封信等调查物资由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他调查所需物资由各省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七、试点总结
各省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试点地区县(市、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各省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15日前将试点总结报告报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方案由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活动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