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和学校、托幼机构负责有关学校、幼儿园学生接种的组织工作,积极参加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学生家长的告知工作、在接种现场协助卫生部门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等。
财政部门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保障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经费。
流动人口办公室和各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辖区范围内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宣传发动、摸底造册、接种组织等工作,并协助组织适龄儿童接种麻疹疫苗。
宣传部门、广播站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全镇人们都知晓这次麻疹疫苗的强化活动,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由强化接种天开始,并持续至活动结束。
(二)社会动员与宣传
活动开始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海报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电视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由强化接种天开始,并持续至活动结束;学校、车站、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的宣传活动可与强化免疫同步进行,可以采取张贴海报等形式;流动人口办公室和各所在地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对辖区内人口开展入户宣传,力争宣传工作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对幼儿园、学校学生的宣传,教育部门和学校、托幼机构应主动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告知学生或家长。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主动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
(三)经费保障
镇财政负担所需相关工作经费。严禁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人员培训
由镇政府组织,召开卫生、教育、财政、流动人口服务办公室、宣传、各居委会和村委会等部门的动员大会,并完成辖区参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人员的培训。**镇防保所负责对辖区本次强化免疫接种人员进行接种技术培训,凡未持有“**省预防接种规范门诊专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的医生和护士,经培训合格后可获“**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人员培训合格证(临时接种证)”。参加强化免疫接种人员均要求持证上岗。
(五)摸底登记
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提前登记所有应种儿童,是保证高接种率,使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
流动人口办公室和各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负责本辖区所有儿童摸底工作,将未入托、入学的散居儿童资料填写到《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填写好将登记表交到**防保所;学生摸底登记以学校提供的学生名册为主,校医或学校相关人员根据学生资料填写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接种时统一交到接种人员。在摸底过程中要告知学生或家长接种时间、地点、接种时要携带接种证。
(六)接种方式
接种方式以设立临时接种点的接种方式为主,各行政村(居委)选定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作为临时接种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期间适龄散居儿童前往临时接种点接种麻疹疫苗;学校、幼儿园学生强化免疫工作,可在学校、幼儿园设置临时接种点。
具体接种时间、地点(见附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