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病毒不断变异重组,感染力日趋增强,污染面不断扩大,加之我省周边地区疫情频发,重大动物疫病传入和发生风险较大,其防控难度也进一步加大,我市动物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防控任务更加繁重。为了进一步做好年动物防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主要工作
(一)全面、扎实开展动物集中免疫工作
按照全国、全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部署,以及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和防控工作要求,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认真落实防疫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考核奖励制、定点联系制以及跟踪督察制,要按照季节性防控与常年性防控相结合的免疫工作程序,进一步制定相应的免疫方案,切实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和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防疫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开展。同时,各级动物防疫部门要建立、健全和规范免疫档案,并指导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做好免疫记录。
(二)加强免疫抗体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各区、县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强化动物实验室建设,要求人员到位、规章制度上墙,使动物实验室具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快速监测和疫病诊断的能力。乡级要重点建立疫情测报点,使其具备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疫情信息收集上报、病料采送的能力。各区、县农牧部门要切实加大免疫抗体监测力度,继续做好a型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合理安排监测时间,对监测不合格的群体及时补免,充分发挥监测的预警预报作用,提高动物防疫水平。
(三)加强动物防疫队伍的培训和建设工作
各区、县要因地制宜,切实抓好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培训和建设工作,特别是规模场(户)防疫员的培训、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动物防疫工作要求,以提高村级防疫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实践技能为主要内容,培养一批素质高、技术精、服务好的基层动物防疫人才,全面提升基层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确保全年动物防疫工作扎实顺利开展。
(四)加强调运畜禽及其产品检疫监管
对异地调运的畜禽,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重防指办[]1号文件精神执行,从月日起各地要停止奶牛、种牛调运审批,暂停奶牛和种牛调运,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暂停出具奶牛、种牛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此前已出具检疫合格证准予调运的奶牛及种牛,到达目的地后,必须进行a型口蹄疫抗体检测,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补免。其他畜禽调运要严格执行农业部、省政府关于动物调运监管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同时,各地要坚持“动物产品检疫公示制”和外埠入境产品报检制,合理报检点布局,切实加大“查、堵、处”监督力度,形成“以监促检、以检促防、防检监结合”的工作合力,最大限度消除疫病疫情隐患。
(五)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准备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以禽流感、口蹄疫为主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做好诊断试剂、消毒药品、防护服等各种应急物资的储备,抓好应急预备队伍培训、演练等工作,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疫情报告网络体系,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有效组织、快速反应、及时应对、严格处置。特别是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应急职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