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综合执法论文
法分局的派出机构,承担所辖区域街道、社区的综合执法工作。考虑到行政编制紧缺,城市治理综合执法机构一律使用专项编制,由国家统一分配下达。在整个机构设置框架体系中,应坚持重心下移,市级应尽量精干、综合,重点突出加强区级综合执法机构建设。
(四)正确处理综合执法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关系。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治理社会事务的方式。推动政社分开,培育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将检验、检测工作逐步社会化。规范明确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责权限。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明确国务院、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对下一级城市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抬高进人门槛,将城市治理综合执法人员一律纳入公务员治理。坚持宁缺勿滥原则,逐步补充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建立符合现代城市综合执法需要的科学的培训、考核、奖惩、薪酬等项制度,全面提升综合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城市治理综合执法论文》,欢迎阅读城市治理综合执法论文。
论文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