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工商局始终不渝地把依法行政当作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生命线,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和水平方面,坚持 “高、细、明、严”的原则,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促进了各项工作全面和谐地向前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一个“高”字
一是认识高。该局先后多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全面深刻地领会加强法制建设,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并以“*奶粉”和“*奶粉”事件为案例展开讨论,一致形成了“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生命线”的思想认识,并将这种思想认识体现为具体工作要求:照不能乱发、案不能乱办、费不能乱收。
二是标准高。该局对承担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行政执法标准》,三个100%:在登记注册方面,要求名称核准正确率、限时办结率、登记资料齐全规范率、信息录入同步率均达100%;在执法办案方面,要求案件查处正确率、结案率、罚没款入库率、备案率、案卷材料完整率均达100%;在食品等重要商品安全监管方面,要求经营主体合法率、索证索票率、台帐填写完整率、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率均达100%。
二、健全执法制度,坚持一个“细”字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政务公开内容细。该局在局机关设置有多媒体信息触摸查询系统,该系统内设“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执法依据、政务公开、办事指南、12315”等8个总栏目50个子栏目,内容详细涵盖了600多部工商法规、330种执法行为依据、62种申请事项办事指南等,来办事的人员,只要轻轻一点,所需查询的信息便一目了然。该局还在每个工商所服务大厅都挂有执法岗位职责分解图,在每一名工作人员办公桌上都摆放有岗位职责公示牌,做到了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社会监督渠道公示。
二是建立案件主办人制度,办案责任划分细。该局在全市工商系统率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了以“职责清晰、奖罚分明”为主要内容的案件主办人制度。查办案件首先由办案机构确定一名案件主办人和一名或多名案件协办人,案件主办人是相对独立行使办案职权,对办理的案件负主要责任,其它协办人协助主办人工作,负相应责任。案件主办人制度实行以来,改变了以往办案中主次不分、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互相推诿的问题,大大提高了案件主办人的责任心,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三是实行行政处罚预警制、约谈制和回访制,办案工作作风细。为了预防和化解执法部门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着力解决好工商行政执法中可能发生的重检查、轻整改,重处罚、轻教育,重治标、轻治本的现象。该局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了事前预警、事中约谈、事后回访三项制度,让和谐理念融入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行政处罚争议的发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上半年该局查办案件295件,没有一件引起行政诉讼,罚没款到位率达90%以上。
四是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说理说法细。该局在全市工商系统率先采用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通过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讲事理、论法理、说情理,使行政相对人知情、知理,消除执法阻力。该局第一份“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案件当事人原本对处罚不理解,还聘请了律师并申请了听证,然而却在接到说理式处罚决定书的第八天就主动将全部3万元罚款汇到了指定银行。
今年该局在总结以前推行经验的基础上,又下发了《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操作指导意见》,并对写作方法进行了培训。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