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水平依法集约保障用地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了有关工作措施,加强了土地利用管理,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全面提高了全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一、成功经验及典型事例
1、加强拆迁企业安置用地依法集约保障管理工作。在2007至2008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拆迁任务共涉及省、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有市行政中心、山水东路、学前西路、青祁路内环高架、环太湖公路梅园段环境整治、太湖新城内19条主干道路等;区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有河埒地区改造、北大软件园、胡埭工业园西拓等;市重点地块主要有蠡湖新城2号、滨湖新城1号、2号、3号地块。对上述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及地块内需拆迁的303家企业(原占地面积近3000亩)及企业安置初步明确了用地安置意向,按照关闭淘汰合并、外迁、进标准厂房、独立供地四种用地安置方式,全力贯彻土地节约集约、依法保障用地的原则,实事求是、分类对待,对303家拆迁企业逐个明确了用地安置意向。经认真梳理,全区303家拆迁企业,外迁、关闭、淘汰、合并企业67家,占拆迁企业总数的22%;独立供地的企业61家,仅需土地面积1000余亩,占拆迁企业总数的20%。其余175家全部进标准厂房进行安置,需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占拆迁企业总数的58%。目前该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操作之中。
2、推进全区多层标准厂房、高层、小高层拆迁安置房建设。我区始终坚持把多层厂房、高层经济楼宇建设作为滨湖区节约集约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年以来多层标准厂房开始向五层以上转变。蠡园经济开发区在120亩的土地上建成了9幢5层和2幢13层、共计12.5万平方米的高标准生产研发厂房,容积率达到1.5以上,亩均投资强度达1200万元,亩均产出达1080万元。据调查统计,至2008年5月底,全区计划建设标准厂房283.87万平方米,占地总面积约3500亩,其中三层以上标准厂房136.7万平方米;已建设标准厂房188.4万平方米,其中三层以上标准厂房78.9万平方米;在建面积为22.76万平方米,其中三层以上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至目前,全区已出租、出售开发利用标准厂房面积为158.7万平方米,占84%,已有524个企业入驻。按蠡园开发区建设标准厂房平均可节约用地三分之二标准计算,平均全区可节约用地7000亩,按胡埭安置区建设标准厂房平均可节约用地50%标准计算,平均全区也可节约用地3500亩。至2008年底,已基本可形成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都有1个以上,土地面积达100亩以上的标准厂房集中区。全区农民拆迁安置房全面推广高层、小高层,其中蠡湖人家农民拆迁安置小区的最高楼层达30层,拥宪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在建的最高楼层更达32层,为全市之最。至2008年5月底,全区已建设(含续、扩建)农民拆迁安置点小区59个,累计竣工面积为424.8万平方米,续建、扩建、新建面积为333.1万平方米,累计农民拆迁安置建筑面积为757.9万平方米,平均层数为9层以上,总占地面积约10247亩,可安置农民约6.35万户。如果按原来平均按每户安置单门独院占地0.5亩计算(加公建配套用地),可节约用地约21500亩,平均节约土地程度达67%左右。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科学规划,引导全区依法集约保障用地。近年来,我区根据无锡城市化发展、行政区划调整、经济结构调整和重点工程建设等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