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生日。下半岁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联。绘画学3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摸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绝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宋诗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的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了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刷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他老爸开始写小说,至今没得发表;再写诗,发表以后除了他的老娘将《诗刊》放在菜篮里向左邻右舍显宝外,似无追星女青年;改写寓言、随笔、科幻小说,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喜欢马雅可夫斯基、雷锋、贝多芬、郭小川,其中没有我。有心栽花无心插柳,而今所出版的书大多是数10万字一本的诗歌理论,这是后话。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大部头小说,最后是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需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