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述职评议后,还逐条分析评议中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搞好集中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反馈报告,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通过半年多的评议整改使被市中院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得到了显著提高。在评议前,市中院在参加“双评”的三十多个部门中,排名后4位,评议后,前进到第10名。
三、评议工作的前瞻和探讨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地方各级人大评议工作的实践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正在酝酿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草案)》也对评议工作做出了法理界定。实践证实,人大评议不仅拓宽了人大监督的渠道,而且加大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力度,树立了人大的公信力与权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继续对评议这种监督形式进行有益探索和实践,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实效。我们通过这次评议工作对代表评议进行了一些思考。
1、奋发有为而不消极无为。近年来,一些地方人大评议工作由“热”趋“冷”。尽管
个中缘由颇多,但不难发现,对这种监督手段的作用有疑虑而不想评、怕得罪人而不敢评、而对新的情况茫然无措而不会评等消极无为的思想影响,是导致评议工作停滞不前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作用的期望值在增大,对评议这种“柔中有刚”的监督方式的认同感在增强。因此,任何消极无为的思想都必须果断克服,代之以奋发有为的观念,把评议工作搞得更好更扎实。不仅要有奋发有为之志,不辱使命,知难而进;而且还要有奋发有为之行,积极进行,贵在实践。
2、顾全大局而不盲目随意。人大依法监督是国家体制而不是个人行为。那种随意确定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的做法,轻易使评议陷入盲目性而导致“变味”,损害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必须果断防止。应当在探索和实践中逐步建立和完善评议启动机制,围绕本地区发展的新阶段、新变化,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议的对象、评议的重点。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在党委的领导下统一行动。要关注本地区经济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善于正确把握和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在政治经济发展变化的大趋势、大背景下思考和筹划评议工作。求真务实而不急功近利。提高评议实效一定要脚踏实地、求真务实。评议,无论是出思路、拟方案,还是组织对方案的论证与实施,哪一个环节都需要认真的调查和缜密的思考,惟有科学务实的态度才行。要相信和依靠群众。基层群众新的需求、生产生活中碰到普遍性的问题以及对“一府两院”的评价等,不仅应当成为评议工作的决策依据,而且应当成为“评”和“议”的重要信息。要客观实在地反映被评议单位的情况。评议一个部门的工作,不能只听汇报中说了些什么,更要看工作做到了什么程度,还要看究竟做得怎么样。同时,要跟踪督促被评议单位解决评议发现的问题。总之,工作要往实里做,重心要往基层移,结论要下在调研和分析之后。只有这样,评议才能有的放矢,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