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办,特别是乡镇街道综治委、办不能仅仅停留在处置突发事件、调处矛盾纠纷上,要履行好综治指导、督促和协调职能,致力于整合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社区(村)平安创建工作格局,筑牢平安创建的第一道防线。基层政法部门是开展社区(村)平安创建工作的主力军。只有基层政法工作者,特别是社区民警安心在基层,扎根在基层,创业在基层,公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才会高,整体治安防范能力才会强。
“严厉打击”是有效遏制违法犯罪,确保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强力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定期分析基层治安形势,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集中力量打击严重犯罪,对一时失足、偶入歧途的,要以教育、挽救为主,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推动社区(村)平安创建工作的发展。
三、要不断创新社区(村)平安创建的工作方法
增强平安创建的工作活力。化解消极因素,调动积极因素,是平安创建的两个重要方面。但从某种程度上讲,调动积极因素,使一切平安创建的活力竞相迸发,更具有长远性、根本性、基础性。要鼓励基层大胆实践,尊重基层群众的创新成果,力争在平安创建的重点领域取得新的进展,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平安创建工作如果只关注表面问题,不从根源上化解,就必然导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按下葫芦浮起瓢的被动局面,乃至陷入一种恶性循环。在实际工作中既要解决好影响治安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研究治本之策,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
提高平安创建的工作能力。民主是平安之本,和谐之魂。要扩大基层民主,保护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实现群众在社区(村)平安创建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激发人民群众和各方面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基层的民主管理促进基层的长治久安。要加强对民间组织的有效激励和指导、监督,通过各种民间组织作用的发挥,使广大群众能够畅通反应诉求的渠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自我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
提升平安创建的工作水平。目前,我国的社会管理方式正在发生重要的变革,市场、企业在社会发展、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明显增强。科技进步和信息技术的规范运用,社会服务业的飞速发展,推动了治安防范手段的进步和人防、物防、技防的专业化,由此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保安服务市场,成为我们新时期平安创建的重要资源和增长点。我们在强化党委、政
四、要牢牢把握社区(村)平安创建的关键环节
进一步加强领导。农村新的一轮并村工作刚刚结束,城市社区建设全面启动也不到五年时间,其管理体制、职能定位、人员配备、物质保障均处于起步阶段、探索之中。市委也正在研究有关方案。基层同志有责任,有压力,有辛劳,有苦衷。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者要有智慧,有胆识,有魄力,有行动,为基层排忧难,办实事,做后盾。要把社区(村)的平安创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汇报,分析研究形势,解决实际问题,检查工作进展。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典型,培养一批典型,宣传一批典型,表彰奖励一批典型。
进一步强化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在社区(村)平安创建工作中的目标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系统抓,抓系统”的要求,做到职责到人,责任上肩。要切实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法人责任制的落实到位,全面实行可防性案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