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内再次进行公开。通过反复核查自纠,并交由村民代表会议对清查情况进行审议,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由村委会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提交书面委托代理申请,签订委托协议书,履行交接手续,将村集体“三资”账目移交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为管理。
四、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取得实效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推进落实。
第一,要加强领导。各乡镇要按照县里方案要求,成立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三资”委托代理监督指导工作办公室和清产核资工作组、监督检查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按照时限要求,统筹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宣传的导向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发放“三资”委托代理入户明白卡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二,要搞好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要牵头负责,全程组织,全程监督。农委、财政、审计、司法等部门,要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切实担负起“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监管职责,努力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凡是工作中不认真执行“三资”管理制度而出现问题的,县委、县政府将严肃追究责任。
第三,要确保稳定。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做过细工作,把握政策界限,讲究工作方法,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等争议较大、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特殊情况,要准确把握,妥善处理,避免因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而激化矛盾、引起上访事件,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同志们,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推进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