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有序的人居生态环境。要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影响市容、市貌的“脏、乱、差”问题,抓好城市规划执法、卫生死角清除,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市政设施维护,交通管制,广告设置,城市亮化、绿化和环境质量提高等方面的整治工作,特别对在国道、省道、高速路出入口等窗口地段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坚决予以拆除。要搞好示范带动,全面启动旧村改造、“空心村”治理和小康示范村创建工作,以点带面,辐射周边村庄建设;要通过开展“三清”“四改”,实现“五化”,搞好村庄整治。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原则和方法步骤等在《平邑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村镇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的通知》里已经作了明确具体的安排,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这两个文件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近日,县政府下发了《平邑县城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这是县委、县政府加强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决策。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要加强对县城绿化建设的绿线管制,有关部门要抓紧编制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县城绿化目标和布局,并按照职责分工搞好县城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要结合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文明城市创建,以327国道周边和经济开发区绿化为契机,集中搞好荒山、西山等县城周边和交通干线两侧的绿化,努力打造绿色生态城市。
(七)以建筑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为重点,深入开展“平安平邑”创建。要加大对建筑领域“双清欠”工作的力度,严格执行劳务保证金制度,对群众投诉的建筑领域拖欠行为要快查严办,限期办结,及时化解矛盾。对恶意拖欠行为要依法停业整顿,限制其投标资格。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力度,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发挥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作用。要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违法分包工程、将假冒伪劣产品用于建筑工程等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城乡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系统工程,综合性、专业性、政策性都很强。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及时帮助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政策保障、资金投入、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建设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创亮点、争一流、上品位”的信心和决心,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建设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主动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开展建设领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建立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调查分析和反馈的有效机制;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审批标准、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增强审批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深化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建设行风热线和陈永玲服务热线服务水平,全力打造便民为民的“连心线”;要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善于学习、乐于奉献、敢于拼搏、勇于创新的高素质建设队伍,以良好的精神面貌、优良的行业作风、出色的服务质量,推动建设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发展计划、财政、国土、环保、交通、公安、工商、供电等有关部门也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为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形成加快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对全县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目标和要求,全县上下特别是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同心同德,干事创业,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建设事业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