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领导核心论反腐倡廉
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组织部门的任务不只是处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把我们的党风搞好。对于违反党纪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伸张正气,打击邪气。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1978
年12月13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47页
为了促进社会风气的进步,首先必须搞好党风,特别是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同志以身作则。党是
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如果党的组织把群众的意见和利害放在一边,不闻不问,怎么能要求群众信任和爱戴这样的党组织的领导呢?如果党的领导干部自己不严格要求自己,不遵守党纪国法,违反党的原则,闹派性,搞特殊化,走后门,铺张浪费,损功利私,不与群众同甘共苦,不实行吃苦在先、享受在后,不服从组织决定,不接受群众监督,甚至对批评自己的人实行报复,怎么能指望他们改造社会风气呢!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77、178页
为了整顿党风,搞好民风,先要从我们高级干部整起。实行《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会带来很多好处,首先官僚主义自然而然会减少一些。当然,我们的生活会没有过去那么舒服,但比一般干部和人民群众还是不知要好多少。有时也会有些不方便,比如坐小汽车去看电影,就要出点钱。你不愿意花那个钱,不看就是了,有什么了不起?这个规定一经中央和国务院下达,就要当作法律一样,坚决执行,通也要执行,不通也要执行。 《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1979年11月2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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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