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工作中创新精神不够,一些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由于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前又是经济体制转换时期,存在滋生腐败的条件。我们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又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与时俱进,努力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实际成果取信于人民。
二、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经验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明显成效,是在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伟大实践的基础上,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取得的。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理论武器。在十三年的实践中,全党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反腐倡廉的重要思想,初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积累了一些基本经验。
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反腐败斗争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先进政党,这从根本上决定了我们党必然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证明,我们党完全有能力领导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立正确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领导体制,作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才能有效地动员和组织全党和全社会的力量反对腐败,既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保证反腐败斗争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地向前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就决定了经济建设是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十三年来,全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正确处理反腐败斗争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将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深入市场经济新的领域,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妨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注意从政治上着眼,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这样做,既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又促进了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必须坚持反腐败三项工作一起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基本涵盖了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主要内容。坚持三项工作一起抓,并根据形势发展不断赋予其新的内容,有利于在党员干部中牢固筑起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在经济体制转换时期,客观上存在滋生腐败现象的多方面复杂因素,因此,反腐败斗争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加强治标,坚决打击腐败分子,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又逐步加大治本力度,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践证明,只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切实贯彻到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去,就能有效遏制腐败。
必须加强法制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法制建设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可靠保证。党风廉政法制建设要适应反腐败斗争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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