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积极争取省物价局有关政策,对再生能源发电实行较高的上网电价,鼓励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含农作物秸杆、沼气、垃圾发电),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的建设和发展。
11、继续对招商引资工业企业收费实行优惠。进一步做好《市政府关于批转市物价局连云港市对招商引资工业企业收费给予优惠政策暂行办法的通知》(连政发[*]262号)的落实工作,加强对开发区内外地来连投资工业企业免收“劳动合同鉴证费”等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人才交流服务费”等9项服务性收费项目的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
三、加强价费清理,切实减轻企业的价费负担
12、清理取消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取消公安部门的司法鉴定收费、劳动部门的劳动用工年检登记工本费、年检合格证工本费、技工学校招生录取费以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收费等。凡国家和省、市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管理)项目,其相应的收费一律取消;重点清理涉及农业龙头企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对清理中发现的不合理收费将积极向上级有权部门提出调整或取消建议;严禁将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向企业收取;每年公布我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标准、依据等,编印《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发放企业。
13、进一步清理整顿服务收费。严禁行政部门转移行政职能、转嫁行政管理成本指定服务、强制收费,严禁各类中介机构、学会和协会等社会团体依托行政部门搭车收费。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举办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必须坚持谁举办、谁出钱的原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收取费用,或在事后组织要求参与对象出钱出物的活动;加强涉企培训收费管理,制定连云港市培训收费管理办法并下发执行。各行政机关举办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以及省政府有关规定以外的各类培训,不得收取培训费或将培训委托营利机构主办承办并收取费用。
四、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价费政策落实到位
14、开展垄断行业价格专项检查。配合推进水、电、气、油等资源价格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合理安排水价、电价、液化气价格、蒸汽价格、成品油价格等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提价或变相提价、乱收工程费用等行为。
15、开通涉企价费举报“绿色通道”。畅通绿色举报通道,24小时开通“***”价费举报热线,随时接受企业的价费监督,受理企业的价费举报,力求高效、快捷地依法查处各类涉企乱收费行为,为企业创造安定和谐的生产环境。
16、加大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力度。进一步健全企业付费登记卡制度,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督促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进行收费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开展涉企价费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重点抽查与企业联系紧密的12家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单位,严肃查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价费违法行为,确保国家及省、市制定的各项价费政策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