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落实整改措施,提高质量水平。
三是落实打假责任,维护合法权益。各职能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打假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加强执法检查,保持打假高压态势。发动全社会支持打假工作,深入开展“质量月”、“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活动,动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质量监督管理,曝光典型案件,举报不法行为,鼓励支持用户和消费者依法进行质量投诉和仲裁检验,切实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放心的消费环境和良好的投资环境。
三、建立工作机制,全力确保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质量振兴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各行各业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各级各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要通过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质量振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市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切实有效、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要加强与市领导小组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汇报重点行业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重要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市、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名牌培育质量提升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全力推动“质量振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及行业要切实强化各自职能,上下齐心,左右协力,多方联动,合力推进。市、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反馈通报情况。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以一流的工作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推动质量振兴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三要健全机制,强化保障。要从政府、行业、企业、社会等各个层面,建立有效的经费投入机制、工作推动机制、督查落实机制、质量评价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保障质量振兴活动有效开展。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及企业单位要建立质量工作责任制,制定质量责任考评办法和考核细则,强化督查考核,把质量振兴和品牌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到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企业和每一个产品。严格责任追究,对造成重特大质量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政府、部门、企业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出台政策,引导激励。建立质量兴企、品牌兴业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行业抓质量、创品牌。市政府在已有的名牌产品奖、国家免检产品奖等的基础上,又设立“质量管理奖”和“标准化工作创新奖”,对新获国家或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参与wto/tbt通报评议被通报方采纳的单位,奖励20万元;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分别资助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承担组建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会或省委员会的单位,分别资助50万元、20万元。各地和各行业企业也要建立提质创牌的引导激励机制。
五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要广泛宣传质量振兴活动,深入开展质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质量意识。特别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企业职工的质量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名牌培育质量提升的工作经验、典型成效,曝光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及无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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