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接送车集中进行检验。对照《机动车运行平安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规定的规范严格检验接送车辆。对存在交通平安隐患的要送达建议整改通知书、督促立即整改;对不按规定进行平安技术检验或非法改装的责令立即停运;对达到报废规范的立即报废。三要重点查纠涉及学生接送车的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平安技术规范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四要将不按要求主动申报、虚假申报、漏报以及存在未按规定粘贴统一标牌车辆接送学生及其它平安隐患的学校列为重点监管单位,责令校(园)方限期整改。必要时,对公立学校依法追究其领导责任,对民营学校责令停业整顿,并报整治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月日至日)
并对各乡(镇)学生接送平安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对整治工作到位,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将根据整治目标、工作要求制定考核验收规范。平安隐患消除、日常监管制度完善并落到实处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惩处,对工作不力,验收不通过的乡(镇)给予批评并全县通报,责令继续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工作,直至验收通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学生接送平安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学生接送平安管理作为预防重特大事故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特点,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外地本部门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不发生学生接送车重特大事故。
(二)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为学生接送车集中整治夯实基础。同时,要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三)严格督导。将予以通报批评;督查结果与年终考核挂勾,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学生接送车交通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汇总信息。做好数据统计,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