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四要完善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学校护院和专业保安值班工作,强化技防措施,大幅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五要完善行业场所治安防控网络。金融、供水供电、通讯等重点要害部门技防覆盖率达100%,宾馆、酒店、商场等公共复杂场所技防覆盖率达95%以上,主要交通路口、车站、码头全面实行电子监控,与“110”指挥平台实现对接连网,全面提升行业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技防水平。六要完善农村治安防控网络。乡镇综治办、村(社区)综治室都要做到“六有”,即:有专门机构,有专职干部,有保障经费(乡镇综治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使用),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记录,有完整档案。进一步健全乡镇、村、社、院落四级治安防范网络,全面推广治安承包责任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各类违法犯罪的发生。
3、大力加强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积极预防违法犯罪。要把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作为平安建设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强化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管理”措施,重点抓好出租房屋的管理。继续贯彻“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
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要求,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力争年内建立一个符合条件的过渡性安置企业。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大力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的势头。加强网吧整治、互联网监管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4、健全组织网络,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网络建设。县上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县司法局,负责全县人民调解日常工作。各乡镇、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或乡镇长担任,并建立人民调解中心,整合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共青团、妇联等方面力量进入中心。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支部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担任,各乡镇选配3名人民调解员,村(社区)选配2名人民调解员。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按司法部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离退休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志愿者参加人民调解工作。各乡镇要于本月25日前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中心,并以文件形式报送县委政法委和县司法局,同时将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名单报送县司法局备案。二是搞好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结合“平安岳池”建设,县上于四月份将在一个乡镇、一个村、一个社区进行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各乡镇也要选择一个村进行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要高标准,乡镇、村(社区)两级调解委员会、乡镇人民调解中心要切实做到组织、人员、报酬、工作制度“四落实”和场地、牌子、印章、标识牌、资料、台帐“六个有”。县司法局要迅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在4月底前完成县上三个试点工作,并指导好各乡镇一个村的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县上召开现场会,以点代面,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从而为“平安岳池”建设做好基础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含翠管会)要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认真研究和部署,切实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县、乡镇两级财政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门资金用于人民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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