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调研工作的顺利发展,中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特别是2003年省法院印发了关于加强调研工作的意见后,我院在参照该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调研工作的决定》,从调研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到调研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工作要求都作了较为细致的规定,还对建立调研奖励制度作了具体、科学的认定。《决定》印发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庭室征求意见后,已经中院党组通过并下发施行,从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该《决定》的贯彻落实对我市法院调研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奖励制度的建立也大大提高了调研工作的积极性。总之,措施到位,才能充分调动干警参与调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和创新性。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机构设置
加强调研工作,人才是关键,配足专职调研干部对于推进法院调研工作十分重要。建立一支政治强、思想好、法律文化水平较高的调研骨干队伍是搞好调研工作的重要条件。2002年中院进行了机构调整,已撤销了研究室,由办公室兼管调研工作,起初基本上没有专职从事调研工作的人员,只是从雷州法院借调了一名同志协助搞调研,调研力量相对薄弱。去年全市法院调研、政工工作会议后,办公室从其他部门调进了两名同志,并在此基础上对办公室的全体人员进行了重新分工、整合,并形成了比较合理的结构,目前中院办公室成立了由3名同志组成的调研组专职从事调研工作,并由此形成了以调研组为主办公室部分其他同志协助的队伍格局。各基层法院也基本上配备一至二人专职从事调研工作。湛江市两级法院办公室调研人员配置情况详见附表。
(四)注重实效,突出“三个层面”
法院调研工作必须扎扎实实,注重实效,这是其生命力所在。为此,我们结合基层院实际,坚持以实用性和实践性领先的原则,重点从“三个层面”搞好调研工作,收到了较好成效。一是围绕重点搞调研。强调把调研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审判工作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调研工作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二是抓住难点搞调研。要求抓住审判工作和司法实践中的难点,进行深入调查,多层次思维,作深刻剖析,透过现象,洞察本质,以达指导服务工作的目的。三是关注热点搞调研。牢固树立宣传调研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及时对审判中各个环节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宣传调研,力争出"精品",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抓住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宣传,促进审判工作。我们坚持针对执法中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具有引导性的宣传工作。在执法过程中,经常暴露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于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往往影响全局
此外,我市法院还十分注重加强与地方高校合作,发挥高校科研力量作用,有的基层法院还定期邀请当地高校的教授到法院开讲座或共同探讨法律问题。
三、我市法院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从事调研工作的人员的积极性普遍不高。相对于其他庭室工作,调研工作比较清苦,法院内部干警一般不想到办公室或研究室来,加上我市各基层法院的干部轮岗制度没有很好地执行,又不注意调研后备人才的培养,即使有机会轮岗,党组也可能因无合适人选顶替不考虑,故各法院从事调研工作的同志时间都比较长,积极性普遍不高。
二是机构设置不完善。当前,基层人民法院普遍面临着人手短缺等困难,研究室更为突出。湛江中院是全省所有中级法院中唯一一个没有设立研究室的中级法院,全市基层法院中也有一半没有设立研究室。由于没有专门的研究室,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