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危害了经济建设发展。因此说,严重的腐败问题是当今最大的社会不和谐,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必须稳定有序,而政治稳定首先必须下大力气从铲除腐败抓起,从政府廉洁高效、官员勤政廉政做起。人民检察院作为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查处渎职侵权犯罪的重要职能部门,肩负着义不容辞的重任。要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果,昭示社会告慰民众。这是取信于民,争取民望,避免阶层间、群体间矛盾对立,实现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消除和减少阶层与群体之间,最终人与人之间最大不和谐的渠道,同时也是检验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能力高低,工作是否有作为,作为大小的主要标志之一。在当今腐败现象还未有效遏制,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职务犯罪发案率较高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该坚持“二个突出”,即突出大案要案的查处,突出重点部门重点案件的查处,特别是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审批、不依法行政案件和司法机关有罪不究、重罪轻判背后的贿赂案件。在抓紧大案要案和重点部门案件查处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和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路子,以各种形式加大反腐宣传,以案释法,充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提高公民依法治国观念,以扎扎实实的查处职务犯罪的实际行动和丰硕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厦添砖加瓦。
(三)从依法处理好涉检、涉法上访案件角度,努力消除和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和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实现社会稳定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一个混乱秩序、动荡不已的社会,与和谐社会是格格不入的。作为检察机关,要坚定地贯彻执行党中央“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结合检察职能和各地工作实际,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转型时期的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当前发生在农村基层乡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的矛盾。就目前讲,一个不争的基层矛盾现实是:不少农村村务财务不公开或者是半公开,假公开,公款吃喝,假公济私,少数乡村干部非法致富,或者靠钻政策和体制漏洞而暴得大利。一些行将倒闭或半倒闭,工人领不到工资的企业,往往是“穷庙富方丈”,以此引发出较多的社会矛盾,产生大量的群体性上访。所以依法处理好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涉法上访和其他控告申诉案件,是当前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要针对上访群众普遍不懂或少懂法律知识的情况,坚持“苦口婆心”做工作,想方设法息诉、罢访。同时检察机关应实事求是正确认识所办案件质量,对确实办错的案子,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痛痛快快该依法退款的退款,该赔偿的赔偿,避免当事人缠诉不止,导致工作被动。同时要加强与政府和其他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沟通,把检察机关处理好人民群众控告申诉、涉法上访工作纳入党委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总体工作格局。